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计划(2026—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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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要点
强化科技创新产业应用导向,激励科技人员长期扎根基层一线、服务产业发展;对连续两年评价为"优秀"的产业科技特派员给予支持。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计划(2026—2030年)》的通知
2026年07月29日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豫科〔2026〕69号
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济源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巩固我省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成效,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强化服务效能,更好发挥科技特派员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计划(2026—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附件: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计划(2026—2030年)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5月25日
附件
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计划(2026—2030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学习“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引领作用,持续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特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为遵循,以培育和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为方向,以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和转化应用为关键,强化全产业链科技赋能,健全长效服务机制,构建系统高效的科技特派员工作体系。通过制度创新与科技创新双轮驱动,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有力有效服务乡村全面振兴、赋能农业强省建设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精准对接、需求导向。建立健全“自下而上”的科技需求精准识别与“自上而下”的科技资源高效配置机制,围绕“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核心任务及县域主导、特色产业发展实际,依托科技服务综合体、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等载体,常态化征集基层需求。实行“订单式”选派和“靶向式”服务,确保科技服务与产业发展痛点、农民增收难点精准匹配,提升服务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2.坚持产业导向、链式赋能。将服务乡村产业振兴作为科技特派员工作的主战场,支持和引导科技特派员深度嵌入乡村富民产业链,围绕粮食、畜牧渔业、油脂油料、特色果蔬、乡村农文旅、乡村商贸流通服务等产业集群,提供覆盖全产业链的集成技术解决方案。推动科技服务向产前、产中、产后全环节延伸,从单一技术服务向“技术+人才+资金+品牌”综合赋能转变,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助力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
3.坚持协同高效、系统集成。优化科技特派员选派、管理、激励和保障政策体系,强化省、市、县三级统筹与多部门联动,构建“政产学研用金服”协同推进机制。推动科技特派员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有机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行高效、充满活力的科技服务新格局,系统提升农业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三)主要目标
到2030年,建成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服务高效的科技特派员队伍,构建起覆盖全产业链、贯通城乡的科技特派员服务体系,科技特派员制度对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
1.服务团队扩面提质。聚焦县域主导产业和乡村富民产业链发展需求,每年选派110个左右省资助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带动全省各级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总数稳定在150个左右。
2.人才队伍稳定壮大。每年选派800名以上省资助科技特派员,带动全省各级各类科技特派员总数稳定在5000名左右,形成一支下沉基层、扎根一线、服务产业的科技人才队伍。
3.成果转化高效落地。每年引进推广各类先进适用科技成果5000项以上,重点推动核心技术本土化应用、实用技术通俗化普及;举办科技特派员成果现场推介对接活动5场以上,对接项目200项以上,加速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田间地头。
4.联农带农成效显著。聚焦农民技能提升与增收致富,每年通过现场指导、技术培训、示范观摩等形式,直接服务带动农民100万人次以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基层技术骨干1万名以上。深化利益联结机制,推动科技特派员通过技术入股、成果转让、领办创办协办企业等方式,与服务对象结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
5.乡村振兴支撑有力。聚焦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建设目标,每个示范乡镇配备不少于5名骨干科技特派员,组建专项服务小组,聚焦主导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完善、科技人才培育等重点任务,开展全方位技术帮扶。每年在示范乡镇打造1—2个科技示范村、10个以上科技示范户,培育1—2个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产业品牌,推动示范乡镇率先实现实用技术培训全覆盖、科技服务精准对接全覆盖。总结推广示范乡镇建设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省乡村科技水平整体提升。
(四)服务周期
科技特派员服务周期原则上为5年。根据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科技特派员意愿、受援县(市)和受援对象需求适时进行部分调整。
二、重点任务
(一)全产业链科技支撑行动
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会同受援县科技部门对县域主导产业开展全链条调研分析,找准制约产业提升的技术断点和服务盲点,绘制产业技术需求图谱。支持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与链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建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和创新创业载体,依托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每个市(县)打造2—3个可现场观摩、可复制推广的技术应用样板。推动高校、科研院所打破院系和学科界限,鼓励同一产业涉及的不同专业领域科技人员组团结对,为每个重点产业链配备一支覆盖产前、产中、产后,兼具技术指导、产品开发、市场对接能力的复合型服务团队,实现一个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固定联系一个产业链,全周期跟进,全环节服务,切实把科技支撑贯穿到产业发展全过程。
(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行动
依托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星创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农业科技园区等平台,设立科技成果转化联络点,构建常态化、精准化的成果对接机制。联络点定期征集并发布技术供给清单与基层需求清单,结合不同产业特点和农时规律,组织小范围、面对面的现场对接活动,推动技术供需高效匹配。支持科技特派员在联络点建立技术示范基地,开展新品种对比展示、新技术现场验证。建立科技成果进村入企工作制度,围绕生产关键环节和技术瓶颈,组织科技特派员携带成熟技术、实用成果入户入企开展技术指导、示范推广和专题培训,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鼓励科技特派员与企业、合作社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建立长期跟踪服务机制,形成“带着农民干、做给农民看、领着农民赚”的成果转化模式,切实提升产业带动力。
(三)乡土科技人才培育行动
坚持“下沉服务”与“本土培养”两手抓,实行“大专家带土专家、土专家带小农户”的培养机制,推动省资助科技特派员在服务期间与县选省资助科技特派员、返乡创业人员、合作社骨干、致富带头人建立结对帮带关系,每名省资助科技特派员至少固定帮带3—5名本土培养对象组织开展现场实训。对培养对象中技术过硬、带动力强的,择优纳入科技特派员遴选后备库,逐步形成外来专家牵头引领、本土骨干接续支撑的科技人才梯队。力争到2030年实现本土技术人才力量全省乡镇全覆盖,确保每个乡镇都有常年扎根、技术过硬、群众信任的本土技术人才力量。
(四)创业创新创造赋能行动
支持科技特派员联合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创办领办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以科技创业带动产业发展。鼓励科技特派员以技术入股、成果参股、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方式,与经营主体结成利益共同体,激发创业创新创造活力。县级科技部门牵头提供法律、资产评估等服务,规范合作协议,保障科技特派员合法权益。
(五)乡村治理与生态协同行动
支持科技特派员服务领域向乡村治理方向拓展,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关键环节,开展实用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围绕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种养结合、生态模式构建等技术指导与服务;围绕数字乡村建设,开展乡村治理数字化应用技能培训。支持科技特派员与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建立常态化技术服务机制,推动乡村产业、生态、治理协同发力、一体提升,加快实现产业强、生态美、治理优。
三、政策措施
(一)建强科技特派员队伍
1.扩大选派范围。在巩固农业领域选派基础上,进一步向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品牌营销、乡村文旅等全产业链延伸,向工业、服务业等乡村振兴关联领域拓展,重点吸纳加工、农业物联网、电子商务等专业人才,实现“产加销”全链条科技服务覆盖。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院所自主选派科技特派员,统一纳入省科技特派员队伍管理,相关经费及绩效评价由本单位自行统筹。
2.深化片区帮扶。聚焦大别山、太行革命老区及城镇化率低于60%的市辖区等重点片区发展需求,由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统筹市域内的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资源,建立与重点片区的“一对一”或“多对一”对口帮扶关系,因地制宜补齐发展短板。对大别山、太行革命老区,重点围绕红色资源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通过品种迭代与全链条服务,推动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对城镇化率低于60%的市辖区,重点推动城乡科技资源双向流动,聚焦设施农业、农产品保供与电商物流等城郊型经济,补齐城乡融合发展科技短板。
3.创新服务模式。完善由科技特派员、科技小院专家、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等组成的现代农业科技服务推广体系。鼓励乡土农业科技人才与科技特派员开展抱团式服务。支持各地通过共同持股(合作创业)、收益分成(技术转移转化)、联合投入(各取所需)等方式建立科技特派员与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共同体。
4.强化能力建设。依托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开放大学,利用科技特派员培训基地、科普宣教中心、星创天地等培训资源,构建完善“核心+特色”的科技特派员培训机制和培训体系,通过创业辅导、技能培训、现场观摩等形式,提高科技特派员在政策宣传、技术服务、沟通协调等方面的能力。每年确保面向科技特派员及其派出单位等开展线下专题培训1次以上。发挥优秀科技特派员传、帮、带的作用,推动科技特派员群体整体能力提升。
(二)创新管理方式
1.鼓励探索创新。以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态度,支持市(县)相关管理部门、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创新科技特派员选派、管理、激励和服务模式,充分形成有利于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对在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及技术推广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客观因素导致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产生探索性失误、无意过失的相关人员,予以容错免责。
2.注重服务质效。个人科技特派员每年开展实地科技服务的总天数原则上不少于30天或服务总次数不少于12次。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需落实签约服务协议,全体团员每年累计开展实地科技服务的总天数原则上不少于300天或服务总人次不少于120人次。
3.完善评价机制。完善由联席会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制度,科学设定考评指标与权重,增强绩效评价客观性和可操作性。推行电子化日志制度和量化积分管理,分类设置“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评价结果作为续派、调整及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
(三)健全激励措施
1.加大激励力度。对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各类科技特派员统一颁发证书,申报次年相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时实行绿色通道。被评定为优秀科技特派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中可直接认定为“优秀”,不计入单位“优秀”档次比例,派出单位需把握“优秀”档次最高限额比例。强化科技创新产业应用导向,激励广大科技人员长期扎根基层一线、服务产业发展,对连续两年评价为“优秀”的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团长作为项目负责人带领团队成员与受援地企业联合申报次年相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时实行绿色通道。对于连续担任科技特派员满10年,且在此期间有5个及以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各类科技特派员,可将其作为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资格条件。鼓励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将河南省科技特派员作为省级课题并享受职称加分、科技特派员开展基层科技服务抵扣工作任务量、提供一定比例的配套经费、给予绩效奖励等激励举措。
2.允许兼职取酬。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科技特派员可以到企业、社会组织等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其兼职收入不受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个人须如实将兼职收入报单位备案,按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高校、科研院所将职务科技成果以技术转让或许可方式实施转化所得净收入,科技特派员研发团队可按不低于70%的比例取得。
3.支持带头创业。鼓励科技特派员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创办、领办、协办企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或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入股、技术服务和租赁经营等形式,与服务对象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积极引导和支持科技特派员创办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补贴、“科技贷”等各类惠企政策。依托星创天地、众创空间等创业平台,降低科技特派员创业门槛,提供创业服务支撑。
4.鼓励离岗创业。对事业单位深入农村开展科技创业且符合离岗创业规定要求的人员,离岗期间保留其参加职称评审、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期满后自主选择返回原单位工作或与原单位解聘;离岗创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中个人承担部分由本人负担,可委托原单位代扣代缴;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按原渠道缴纳。离岗创业申请期限原则上累计不超过6年。
5.保障工作经费。科技特派员的省级工作经费统筹省科技厅现有预算资金解决。省资助科技特派员(国家“三区”人才)年度工作经费2万元/人;省资助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年度工作经费20万元/团;县选省资助科技特派员年度工作经费1万元/人,省财政和受援县财政各承担0.5万元;市县资助科技特派员及产业服务团的年度工作经费数额由市(县)本级规定并保障。科技特派员开展服务期间,不得以科技特派员身份向指定受援对象收取培训费、咨询费等额外费用。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参与的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行动计划实施的统筹协调、政策保障和督促落实。建立联席会议年度例会制度,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科技特派员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各地要将科技特派员工作作为加强县域科技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推进机制。
(二)加大资金投入。鼓励各地整合财政资金,统筹用于科技特派员工作、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等。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为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和乡村产业发展提供信贷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科技特派员服务工作,形成多元化投入体系。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科技特派员扎根基层、带动农民增收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激励更多科研人员投身乡村振兴。各派出单位及相关部门在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各级各类评选评优工作中,对优秀科技特派员给予优先推荐。
编辑:何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