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政策列表

省级川商电商〔2025〕5号四川省商务厅

关于支持平台经济(以电商为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核心要点

支持电商批发零售类企业培育力度;支持电商创新项目建设;支持电商载体建设。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4050459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 2026年07月09日 16时07分
  • 来源: 四川省商务厅网站
  • 川商函〔2026〕110号

    张晓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巴中农村电商发展的建议》(第14050459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电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厅高度重视,会同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认真研究,在制定后续政策及工作推动中积极吸纳,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巴中市所辖县(区)整体纳入省级农村电商指导员(主播)培养与支持计划,并给予名额倾斜”的建议

    2024年,省委组织部牵头印发《关于加强“一村六员一主播”农业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川农领办〔2024〕29号),连续三年每年在全省培育500名农村电商指导员,累计总人数1500名,同时开展农村电商技能培训,助力农产品网上销售。考虑到巴中市农特产品丰富,农村电商发展潜力大,2024—2025年,在总体名额有限的情况,第一、二批次共分配巴中市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主播)名额50人,在全省21个市(州)中排名靠前。今年开展第三批次农村指导员(农村主播)培育,将结合全省情况及前两批次名额安排情况,就代表建议给予适当考虑。

    二、关于“建议支持在重点乡镇、产业园区或电商销售达到规模的村建设一批具备分级分选、清洗包装、初级加工功能的加工厂冻库等,对新建或改造的产地初加工设施,给予部分投资补助”的建议           

    2020年以来,支持巴中市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累计支持7900万元,新建产地冷藏设施337座,新增库容3.2万吨。安排省级财政资金11688万元,支持巴中市畜牧、食药同源、水产、粮油优势特色产业建圈强链建设。安排省级财政资金6993万元,支持巴中市实施12个农产品加工项目,涉及粮油、茶、蔬菜、中药材等产业。根据全省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巴中市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现状,下一步,将继续指导巴中市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指导省级农产品加工项目和省星级园区奖补资金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加快产地冷链物流网络布局;二是持续开展千亿级优势特色产业建圈强链,支持大力发展畜牧、食药同源、水产、粮油产业,培育壮大链主企业,提升产业能级;三是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规模和水平,通过农产品加工带动优势特色产业种植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建议财政厅安排资金专项支持巴中农村电商网络平台建设,改善电商发展基础条件”的建议

    2024—2025年,支持巴中市恩阳区、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4个县(区)农村电商指导员项目共计30万。2025年,安排3473万元支持巴中市农产品加工项目180个,安排7044万元支持企业发展清洗分拣、烘干储藏、冷链物流、产品包装等产地初加工项目。去年底,出台《关于支持平台经济(以电商为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川商电商〔2025〕5号),支持电商批发零售类企业培育力度、支持电商创新项目建设、支持电商载体建设等等。下一步,将加强指导巴中市申报农产品加工、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培育等项目,助力巴中市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桂幸福  联系电话:83229341)

    四川省商务厅

    2026年6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阅读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