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科技小院评价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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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要点
推进科技小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年度评价考核工作;打造吉林省特色科技小院品牌。
> 科技小院
2025-03-17 16:28:00
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各科技小院:
为推进科技小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我省科技小院有效发挥农业科普、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作用,打造我省特色的科技小院品牌。依据《吉林省科技小院评价考核管理办法》,现开展2025-2026年度全省科技小院评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支持科技小院扎根农村助农惠农”精神,积极开展“吉林省科技小院评价考核”工作,促使科技小院健康有序发展,使其在促进农业高产高效技术创新、示范推广、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中发挥重要作用,更好服务于我省农业发展大局。
二、评价考核
(一)组织填报
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组织所辖范围内的所有科技小院积极参加评价考核工作。各科技小院认真填写《吉林省科技小院评价考核表》(见附件),准备相应证明材料。
(二)专家组评定
吉林省科技小院联盟负责组建评价专家组,对参加评价考核的材料进行审定,根据评价标准提出评价意见,做出相应评价等级结论,并公示结果。
(三)颁发等级证书
由吉林省农技协根据评价等级结论,为各科技小院颁发评价等级证书。
三、参评范围和考核内容
(一)参评范围
已获得中国农技协批复成立满3个月以上所有科技小院。
(二)考核内容
专家组对科技小院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三方面,具体标准参照《吉林省科技小院评价考核表》(见附件)。参评科技小院应提供文字、图片等材料予以佐证。
1.基础条件:包括科技小院场所建设、设施配套、制度建设、教师和研究生入驻人数及天数、撰写工作日志等情况;
2.工作绩效:包括在农业科技创新、赋能基层农技协、乡土人才培训、科技志愿服务、科普活动、赓续农耕文化,助推文明乡村、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3.社会评价:包括当地群众满意度、地方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媒体新闻报道等情况。
四、评价等级
(一)五星科技小院
达到考核评价标准中15条以上的,并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有突出贡献或创新成果。
(二)四星科技小院
达到考核评价标准中12条以上的,并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有较好表现。
(三)三星科技小院
达到考核评价标准中10条以上的。
(四)二星科技小院
达到考核评价标准中8条以上的。
(五)一星科技小院
达到考核评价标准中5条以上的。
获得五星或四星等级的科技小院为优秀科技小院;获得三星或二星的科技小院为合格科技小院;获得一星等级的科技小院视为基本合格,需整改完善,如下次评价考核仍为一星,则由吉林省农技协报请中国农技协作摘牌处理。
五、相关说明
(一)此次科技小院评价考核结果将反馈至相关高校、科研院所。请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小院要充分认识小院评价考核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价考核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所有参加评价考核的科技小院,必须如实填写评价考核表,提供证明材料。不得虚报、瞒报。
(三)所有参加评价考核的科技小院,在提交证明材料时,务必清晰标注每份材料所对应的标准条目,标注方式应确保明确、醒目,如在文件名列明佐证材料对应标准的序号和内容。
(四)各科技小院的评价考核表和证明材料(电子版)由相关高校、科研院所汇总后,于7月4日前统一发送至省农技协秘书处邮箱。
(五)本次评价结果有效期为2年。参加过2023-2024年度评价考核的小院,仍需重新参加本次评价考核。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
邮 编:130021
联系电话:0431-85261356 0431-85261341
联 系 人:张松、李书豪
电子邮箱:skpzx@126.com
附件:《吉林省科技小院评价考核表》
吉林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2025年3月17日



初审:李书豪
复审:魏星华
终审:韩永林
